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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牙醫師的工作,共計501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晚班工讀

    時薪 196元 台中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指導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協助牙醫師看診與檢驗餐供餐及桌面環境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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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醫助理(*周一四五早上休診*+周休二日)

    月薪 32000~35000元 台中市北區 0~1年工作經驗
    **具經驗***周一四五早上休診*+* 1.認識、學習操作及維修牙醫器材設備 2.指導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3.協助牙醫師看診與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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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員工聚餐
  • 牙助

    月薪 41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協助牙醫師從事牙齒口腔疾病診斷與治療時,牙醫器材設備及材料的準備 2.在診所負責櫃行政、病歷處理及健保請款等相關後勤支援的行政業務 3.薪資面議 福利制度 獎金福利:加班費、全勤獎金、伙食補助,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禮品 休假福利:月休8天、年假 保險福利:勞保、健保、勞退提撥金 衣著福利:員工制服 娛樂福利:國內旅遊、國外旅遊、員工定期聚餐 補助福利:員工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員工在職教育訓練、員工國內、外進修補助、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 其他福利: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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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工作獎金
  • 牙醫助理

    月薪 41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協助牙醫師從事牙齒口腔疾病診斷與治療時,牙醫器材設備及材料的準備 2.在診所負責櫃行政、病歷處理及健保請款等相關後勤支援的行政業務 3.薪資面議 福利制度 獎金福利:加班費、全勤獎金、伙食補助,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禮品 休假福利:月休8天、年假 保險福利:勞保、健保、勞退提撥金 衣著福利:員工制服 娛樂福利:國內旅遊、國外旅遊、員工定期聚餐 補助福利:員工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員工在職教育訓練、員工國內、外進修補助、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 其他福利: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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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工作獎金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 2 名,備取 2 名(自公告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4.證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四、工作地點: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年6月26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F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 小姐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查詢。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聯絡電話:25523234轉 6201,聯絡人:郭小姐。 十一、報名相關事項: (一) 應繳證件: 1.甄試結果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份;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則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 5.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6.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 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 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 「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三) 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369)。。 3.國內應屆畢業生應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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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之一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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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公告 (配合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 (四)須具 有牙醫師證書 及 考試及格證書。 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 12 月 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 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五 )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本院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國外畢業生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 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3.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國外畢業生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 (3)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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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27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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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習)牙醫助理-新店德威牙醫診所(無經驗可)

    時薪 196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認識、操作器械材料;臨床跟診、協助醫師 。 2. 協助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3. 接待病患、接聽電話、櫃檯預約掛號及行政事務。 4. 維護牙醫器材;診間清潔、器械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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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習)牙醫助理-德威國際牙醫口腔醫院

    時薪 196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認識、操作器械材料;臨床跟診、協助醫師 。 2. 協助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3. 接待病患、接聽電話、櫃檯預約掛號及行政事務。 4. 維護牙醫器材;診間清潔、器械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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