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師|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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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牙醫師的工作,共計451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牙醫助理

    月薪 32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認識、學習操作及維修牙醫器材設備 2.指導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3.協助牙醫師看診與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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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1.牙齒疾病的治療,包括牙髓病、牙周病、蛀牙、洗牙、拔牙等 2.牙齒的美容,包含鑲牙、瓷牙貼片、固定假牙、植牙等,另外還有矯正、咬合、假牙、牙肉整形、美白 3.提供牙齒疾病或相關知識的諮詢 4.指導病患注意口腔的保健 5.對公眾口腔衛生問題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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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醫助理♥薪優福利完善/交通便利♥

    月薪 34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協助牙醫師從事牙齒口腔疾病診斷與治療時,牙醫器材設備及材料的準備 2.在診所負責櫃枱行政、病歷處理及健保請款等相關後勤支援的行政業務 3.環境美輪美奐、交通機能便利、近中山國中站,路口也有公車可直達,位於熱鬧的錦州街附近。 4.週日公休、週六休兩天、另兩天自行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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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員工聚餐
  • 約用口醫技術員(牙科助理)-口腔醫學部-依個人學經歷及所具證書,專科學歷畢含獎勵金、特殊津貼及年終獎金計年所得約48萬(專科畢並具護理師證書者為53萬,以約用醫事技術員進用)

    年薪 480000~530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臨床跟診業務 2.科部櫃台相關業務 3.科部供應室業務 4.科部專科財產(物品)管理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福利簡介連結網址 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welfare.html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1.學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如未提供,視為缺件) 2.專長: (1)具醫事、護理相關證照者以約用醫事技術員任用:護士起薪33,700元,師級起薪35,700元,且有技術津貼(滿三個月考核通過)及專科考核津貼(滿六個月考核通過),計含獎勵金、特殊津貼及年終獎金之年薪約51萬元~53萬元。 (2)未具醫事、護理相關證照者以約用技術員任用:專科學歷畢業起薪為31720元,具牙助證照者(由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放)另有津貼,且另有技術津貼(滿三個月考核通過)及專科考核津貼(滿六個月考核通過),計含獎勵金、特殊津貼及年終獎金之年薪約48萬元。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收到履歷後會隨即時安排面試,故職缺數會隨錄取數異動,職缺補滿即截止公告履歷收件) (一)應徵方式: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自動發送履歷應徵(請於自傳內註明-「OOO(姓名)應徵-約用口醫技術員(牙科助理)-口腔醫學部」。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OOO(姓名)應徵-約用(醫事)技術員(牙科助理)-口腔醫學部」。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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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醫助理

    月薪 35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協助牙醫師進行診療過程,包括患者準備與器械遞送。 2. 指導患者正確的口腔衛生習慣,提供健康保健建議。 3. 進行牙科器械的清潔、消毒與日常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4. 準備和整理診療室與設備,維持工作環境整潔。 5. 協助記錄病患資料,安排預約並處理相關行政工作。 6. 協助患者分流與登記,並解答患者基本問題與需求。 7. 定期檢查診所庫存,負責牙科用品的管理與補充。 8. 協助X光與其他診斷程序,確保影像資料準確完整。 牙醫助理是牙科診所的重要支柱,我們提供競爭力薪酬與優良福利,期待你加入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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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科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宜蘭縣羅東鎮 工作經歷不拘
    牙科主治醫師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交通補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
  • 牙醫助理

    月薪 31000~38000元 高雄市三民區 工作經歷不拘
    牙醫助理熱情招募中!🎉 ✨ 一起營造乾淨、舒適的工作環境,讓每位患者都感受到專業與溫暖! 📌 你的每日任務 1. 協助牙醫師進行治療,讓每次看診更順暢 2. 負責牙科器械的清潔與嚴謹的消毒流程 3. 維護診療室的整潔,營造友善的就診空間 4. 年年調薪,少加班,加班費以分計算。 5. 國定假日休假,隔周休。 我們在這裡等著你,一起守護每一顆微笑!😄準備好加入團隊了嗎?快按下連結詢問更多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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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尾牙或春酒定期調薪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公告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院區口腔醫學科,聯絡人:許瑄貽,連絡電話02-2388-9595分機2304,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5)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 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6)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8)本職缺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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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徵才編號115063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公告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3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如曾於其他訓練機構受訓過,須檢附受訓登錄資料。 (六)本職缺需簽訂本院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約定書。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5)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報名人員如為招募年度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6)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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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科PGY住院醫師 (26450002)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報名資格 1. 國內牙醫學系應屆畢業生 2. 國內外牙醫學系畢業具牙醫師執照者 3. 國外牙醫系畢業並取得國內實習結業證明者 二、招募簡章網址:https://reurl.cc/4Y6L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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