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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法務人員的工作,共計278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法務主管_營養品大廠 (3010512)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8~9年工作經驗
    職責要求 1. 負責公司各類契約審閱、修改及法務意見提供(採購、供應商、經銷、服務、合作、保密協議等) 2. 監控並維護公司內部營運符合現行法律規章,識別並評估商業風險 3. 法規查核與內部制度建立,涵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勞動法規、個資保護等 4. 支援公司投資、策略合作及國際拓展相關法務需求,包含境外設立、國際合約、海外通路合作等。 5. 協助投資契約審閱與募資作業流程,支援公司資本市場相關法律事務 6. 處理公司潛在爭議案件,協助溝通及處理訴訟或調解程序 7. 內部同仁法令宣導與教育訓練。 8.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任職資格 必要條件 1. 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具律師證書者優先 2. 8年以上企業法務經驗,熟悉契約審閱、公司法、勞動法及商業實務 3. 具備良好邏輯思考與風險判斷能力,能獨立作業亦能跨部門協作 4. 能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非法律背景同仁說明風險與建議 5. 主動積極,樂於深入理解業務邏輯與流程 加分條件 Nice-to-Have 1. 有跨國法務處理經驗,如國際合約、境外公司設立或海外市場拓展等 2. 熟悉食品、醫療器材、藥品或醫療營養相關產業法規 3. 有投資契約審閱或募資(私募、增資、策略投資)流程實務經驗 4. 有內控、內稽、個資保護或 ESG 實務推行經驗 5. 英文能力佳(TOEIC 860 / TOEFL iBT 83 / IELTS 7 以上),能處理英文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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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帳務專員_大眾運輸 (3010513)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5~6年工作經驗
    職責要求 1.請款審核作業(員工請款、交通出差旅費申請、零用金撥補等…)及費用暫估 2.覆核請付款帳務傳票、總帳傳票,確保帳務處理符合準則公報等規範 3.配合結帳時程完成月結帳務處理作業 4.帳務交易及請款資料等分析及管理 5.配合法令規定編製財報、公告申報業務等需求,製作報告、報表及財務資訊等 6.主管交辦事項及配合公司中長期目標應辦事項 任職資格 1.大學以上,會計/財稅金融相關系所 2.具5年以上帳務相關工作經驗,有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經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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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法務催收人員【高雄】

    月薪 32000~65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處理逾期案件之法務催收與相關法務作業。 2.針對逾期帳款催收及相關法務處理。 3.將遲付或無法收款事項之委託法律行為。 4.未來需配合彈性輪值班,另有值班津貼(時段12:15~21:00),平均2-5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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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呆帳催收人員【高雄】

    月薪 32000~65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主要工作內容: 1.處理呆帳案件之法務與催收等債權管理作業。 2.將遲付或無法收款事項之委託法律作業。 3.客訴案件處理及相關作業。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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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催收人員【高雄】

    月薪 32000~65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處理逾期案件之法務催收與相關作業。 2.針對逾期帳款催收及相關法務處理。 3.將遲付或無法收款事項之委託法律行為。 4.未來需配合彈性輪值班,另有值班津貼(時段12:15~21:00),平均2-5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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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法務催收人員【台北】

    月薪 32000~65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處理逾期案件之法務催收與相關法務作業。 2.針對逾期帳款催收及相關法務處理。 3.將遲付或無法收款事項之委託法律行為。 4.未來需配合彈性輪值班,另有值班津貼(時段12:15~21:00),平均2-5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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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催收人員【台北】

    月薪 32000~65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處理逾期案件之法務催收與相關作業。 2.針對逾期帳款催收及相關法務處理。 3.將遲付或無法收款事項之委託法律行為。 4.未來需配合彈性輪值班,另有值班津貼(時段12:15~21:00),平均2-5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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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募公告》 各院區招募四級約用麻醉護理師(護理師)【隨到隨考】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四級約用麻醉護理師(護理師) 二、薪資待遇如下: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一)具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以約用麻醉護理師進用,月薪5.7萬元以上 (二)具護理師證書,且具麻醉結業證明者:以約用麻醉護理師進用,月薪5.1萬以上。 (三)具護理師證書者:以護理師進用,月薪為4.5萬以上。 三、報名資格: (一)學歷:副學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二)經歷: 1、具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免經歷。 2、具護理師證書,且具麻醉結業證明者:需護理師執業登記二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 3、具護理師證書者:需臨床經驗二年以上,具有重症經歷者尤佳,經本院認定者。 (三)證書(照):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1、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 2、麻醉結業證明(結業證書)。 3、護理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五)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名額、聯絡方式及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報名請洽各該出缺院區窗口】 (一)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麻醉科:窗口吳美瑜 連絡電話2552-3234、分機3551、電子郵件B0646@tpech.gov.tw (二)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麻醉科:窗口莊富美 連絡電話2709-3600、分機3315、電子郵件B0136@tpech .gov.tw (三)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麻醉科:窗口陳巧芸 連絡電話2388-9595、分機2417、電子郵件 B0847@tpech.gov.tw (四)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 麻醉科:窗口游淑娟 連絡電話2391-6470、分機1317、電子郵件B1288@tpech.gov.tw (五)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麻醉科:窗口李藹如 連絡電話2786-1288、分機8306、電子郵件B2662@tpech.gov.tw (六)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麻醉科:窗口王心瑜 連絡電話2835-3456、分機6322、電子郵件:B5713@tpech.gov.tw 五、工作項目: (一)麻醉護理照護工作。 (二)恢復室照護工作。 (三)無痛鏡檢、無痛分娩止痛等手術外之麻醉護理照護工作。 (四)帳單輸入電腦與查帳。 (五)參與科內學術研討會。 (六)負責指導病人術後止痛機器之使用及訪視。 (七)負責術訪查工作。 (八)科內交代之臨床與行政工作業務。 (九)輪值班. (十)醫療輔助作業。 (十一)醫療品質監測、教育訓練、行政庶務、評鑑資料整理及公衛任務。 (十二)教學與專業發展。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麻醉護理師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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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人員_知名百貨公司 (301049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5~6年工作經驗
    職責要求 1.訴訟及非訟案件處理(撰狀、開庭等) 2.合約撰擬、審閱,法律文件(如存證)、公文、函文撰寫、寄送 3.法律意見及解決方案提出 4.跨部門(單位)作業協調溝通 任職資格 1.具5年以上法務相關經驗 2.能獨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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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務及公司治理儲備主管_知名嬰童用品品牌 (3010494)

    月薪 4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3~4年工作經驗
    職責要求 1. 辦理股東會、董事會、法說會與各功能性委員會等會議規劃安排、會議資料及議程聯繫相關事宜。 2. 辦理公司治理評鑑事項。 3. 公開資訊揭露管理,包含公司網站資訊揭露維護、投資人服務、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及各項公告申報作業,內部人股權申報及法令遵循。 4. 股東會事務,包括事前規劃、議事手冊、年報製作及議事錄等資料蒐集、整理、編制等並處理公開資訊揭露和相關資料的上傳工作。 5. 董事及內部人相關資料維護、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相關作業。 6. 負責管理股務及處理相關事務。並確保遵循股務相關法規。 7. 投資人關係維護及相關作業申報。 8. 證券主管機關及櫃買中心管區聯絡窗口。 9. 協助永續發展(ESG)作業推動及作業。 任職資格 1. 大學以上,財稅金融、財會、法律或一般商學系所 2. 公開發行公司擔任法令遵循、股務或公司治理單位3年以上經驗 3. 熟悉上市櫃法規、股務及董事會及股東會事項 4. 需能主持董事長/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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