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汽車維修人員的工作,共計1085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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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台北齊家-文山區-日班 (由主管派任)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3000元 台北市文山區 1~2年工作經驗1.負責門禁管制、車輛出入指揮、防竊作業及竊盜處理工作等安全維護工作 2.收發文件 3.針對特定處所進行監視,維持公共安全,減少火災、竊盜或其他危險 4.社區安全維護管理展開 -
D台北齊家-新店區-央北一路 日班
月薪 46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1~2年工作經驗1.負責門禁管制、車輛出入指揮、防竊作業及竊盜處理工作等安全維護工作 2.收發文件 3.針對特定處所進行監視,維持公共安全,減少火災、竊盜或其他危險 4.社區安全維護管理展開 -
E台北齊家-南港區-夜班 (急徵,向陽路,大廳)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1~2年工作經驗1. 大廳接待,社區訪客及車輛門禁管制。 2. 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 3. 執行大廳,車道,換證等勤務內容。 4. 信件和包裹的登記與收發。 5. 社區安全維護與巡邏。 6.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7. 約62戶/約162戶。展開 -
E台北齊家-南港區-夜班 (急徵,興南街,大廳)
月薪 48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1~2年工作經驗1. 大廳禮賓接待,社區訪客及車輛門禁管制。 2. 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 3. 執行大廳,車道,換證等勤務內容。 4. 信件和包裹的登記與收發。 5. 社區安全維護與巡邏。 6.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7. 約400戶(目前約入住200戶左右)。展開 -
E台北齊家-內湖區-夜班駐點 (急徵,內湖路二段,大廳)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1~2年工作經驗1. 大廳接待,社區訪客及車輛門禁管制。 2. 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 3. 執行大廳,車道,換證等勤務內容。 4. 信件和包裹的登記與收發。 5. 社區安全維護與巡邏。 6.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7. 協助行政事務。 8. 約106戶。展開 -
E台北齊家-北投區-夜班 (北投周邊,每月出勤20日)
月薪 38000~4000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1. 執行社區訪客及車輛門禁管制。 2. 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 3. 鑰匙管制。 4. 信件.包裹 收發。 5. 安全維護.巡邏。 6.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7. 負責區域依主管派任。 8. 需支援保全勤務及排班和臨時狀況處理。展開 -
E台北齊家-內湖區-夜班駐點 (急徵,內湖路二段,2哨,中控室)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1~2年工作經驗1. 大廳接待,社區訪客及車輛門禁管制。 2. 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 3. 執行大廳,車道,換證等勤務內容。 4. 信件和包裹的登記與收發。 5. 社區安全維護與巡邏。 6.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7. 協助行政事務。 8. 約256戶。展開 -
E台北齊家-南港區-夜班 (東明街,大廳,十月底進駐)
月薪 46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1~2年工作經驗1. 大廳接待,社區訪客及車輛門禁管制。 2. 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 3. 執行大廳,換證等勤務內容。 4. 需會使用操作智生活。 5. 信件和包裹的登記與收發。 6. 社區安全維護與巡邏。 7.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8. 約111戶。展開 -
E台北齊家-三重大直-夜班機動 (急徵,約4-5個案場)
月薪 47000元 新北市三重區 1~2年工作經驗1. 負責社區巡邏、門禁管制等日常維護工作。 2. 親切問候之禮賓服務。 3. 協助收發信件與包裹。 4. 車輛引導,避免人車相互碰撞導致受傷。 5. 維護公共區域的清潔、整潔及安全。 6. 配合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紀錄每日運作狀況。 7.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8. 協助行政事務等。展開 -
專案工程師(屏東夜班)
月薪 38000~42000元 屏東縣屏東市 工作經歷不拘1.協助整理專案計畫文件。 2.協助器材維護、保養。 3.協助環境偵測及分析。 4.上班時段:依公司規定 5.學歷:大學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6.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2日訂定發布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應徵人員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7.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