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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教育訓練人員的工作,共計27742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長照居服督導員/居家服務督導員/居督員/督導員(台北市信義區)

    月薪 45000~70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個案管理:辦理開案評估、家訪與電訪、定期追蹤與訪視評估、跨單位溝通與協調。 2.居服員管理:負責排班調度、進行個別與團體督導。 3.服務品質與事件處理:受理案家意見反映,處理並追蹤異常與緊急事件。 4.行政及評鑑作業:執行核銷、稽核作業、評鑑資料撰寫與彙整。 5.會議與教育訓練:出席各項會議,參與或協助辦理教育訓練活動。 6.執行主管交辦事項。 7.主責服務區域:信義區 8.免費提供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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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維修技術支援工程師

    月薪 40000~50000元 新北市五股區 5~6年工作經驗
    1.空調或家電機器相關問題複製、故障排除、分析和驗證,並為內外部客戶提供解決方案。 2.問題回饋以及技術通報和維修訓練文件的教材製作。 3.協助主管舉辦維修人員教育訓練。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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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北101|國際地標職場】916 - 信託/基金商品PM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2~3年工作經驗
    1.基金商品之挑選與上架 2.基金商品之交易流程規劃 3.管理及維護國內外基金公司,執行相關產品推廣專案與活動 4.相關產品教育訓練及產品諮詢 5.追蹤與管理產品相關行政系統與報表作業 6.其他信託理財商品(複委託商品、結構型商品)之備援 7.熟悉SQL資料庫分析尤佳 ※本職缺歡迎身障人士主動投遞履歷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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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敦品窗簾–員林店 誠徵《業務專員》為自己創造百萬年薪! 免費受訓

    論件計酬 -50000元 彰化縣員林市 工作經歷不拘
    在敦品窗飾 公司重視的是每一位同仁的收入以及發展性;健全的教育訓練及升遷管道,更是一個體制健全的公司最重要的核心價值。 這是一個利潤共享的時代 保證~~ 1.絕不隨意虛立名目苛扣任何薪水 2.薪資只有早發沒有晚發 3.該給的絕對一分不少 ★歡迎同業精英整組帶槍投靠★ ***保證業界福利第一***. 我們是窗簾業頂尖的銷售團隊! 我們充滿熱情每天為了收入努力! ***求職潮到來,擔心誤入陷阱的您請放心*** 1.我們是傳統實在的窗簾店,絕對不是傳直銷,要您屯貨 2.我們不是非法吸金,絕對不會要您掏錢出來購買產品,把員工當做客人 3.我們擁有堅強的銷售團隊,完整的教育訓練,教你如何在這行生存,絕對不會叫你利用親友 拜託~“懶惰”、“眼高手低”、“個性軟趴趴像麻糬” 如你有以上特質,千萬千萬別嘗試本職缺! 我們教您的不單單是業務銷售,談判技術,更重要的是我們教您如何經營管理~ 在這裡.....我們給您發揮的舞台,讓您大膽的一展長才~ 還在委屈自己從事一個月兩萬多的工作?老是對自己沒有信心? 您是一匹千里馬確找不到伯樂嗎? 您有過人的才能確沒有老闆賞識你嗎? 您之前的工作是否常因景氣及大環境影響而收入不穩定呢? 機會只給隨時準備好的人!!!!! 一起加入我們的行列吧!! 無經驗可(有保險˙仲介˙汽車..等銷售經驗尤佳) 歡迎想挑戰高薪的你 月入六位數不是夢 只要您有企圖心,野心~別再擔心您沒經驗行不行,教您是我們的責任~ ◇◆◇你真的甘心一輩子當小資女、小資男嗎??◇◆◇ ◆◇◆你還在領死薪水,卻眼巴巴看著別人買房子、買車子、過好日子嗎??◆◇◆ 1. (店務經營)、產品行銷、客戶維繫、固定區域客戶維繫等工作。 2. 學習當店長,訓練經營管理人員。 3. 預備接受公司訓練,成為公司未來職缺幹部或主管。 ***請注意 *** 本職缺屬業務性質工作,需在外開發,並非屬於待在門市做銷售的工作,如您屬於每月只想領區區2~3萬就夠用的話 請勿嘗試喔 【ps.我們絕對比汽車,房仲,保險更簡單】 聯絡人:林店長093213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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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體外診斷醫療器材)北區資深業務專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北市板橋區 3~4年工作經驗
    1. 負責公司代理之醫學領域相關儀器、耗材試劑等研究產品之產品行銷銷售、業務推廣、 客戶維繫、客戶開發等工作。 2.檢測儀器操作及檢驗報告結果判讀、具分析能力 /進行醫事檢驗相關作業 / 市場調查資料分析 關鍵職責(具下列實務經驗): 1.檢驗醫療產品:協助專案的規劃、追蹤執行、溝通協調及實驗結果報告整合撰寫 2.技術支援(Technical Support ): 客戶服務與提供專業的 技術支援,確保主要客戶關係及潛在客戶開發 3. 展場活動:負責展覽策劃與執行 ,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 4.產品導入:收集市場訊息、負責客戶端產品的推廣規劃與執行 5.客戶關係 :專業技術協助、謹慎細心、溝通協調,能獨立作業亦能團隊合作完成工作項目 6.問題解決 :檢驗醫療產品,醫院通路的聯繫開發及解決客戶方案 7.產品解說:對外進行產品及儀器的交機解說與教育訓練之實務經驗 8.負責公司產品銷售及技術服務並實現銷售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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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尾牙或春酒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新北市土城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徵選職務:新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新北地區(新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新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仁德主任,電話:(02)227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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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臺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臺北地區(臺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臺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92號3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王盈惇主任,電話:(02)238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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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花蓮地區

    月薪 41673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花蓮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 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花蓮地區(花蓮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花蓮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5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許華寧主任,電話:(03)823-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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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士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士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士林地區(士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士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陳昱希主任,電話:(02)2838-11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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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新竹民權店】不動產租賃高級專員

    論件計酬 -500000~-60000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關於這份工作】 我們承接政府合法授權之包租代管專案,協助房東與房客媒合入住社會住宅、申請租金補貼,提供一站式租賃管理服務。 不同於傳統房仲——不收服務費、不涉及買賣,所有服務皆為政府合法計畫,讓你在穩定制度下發揮業務實力,幫助真正需要的人解決居住問題。 【工作內容】 ▪️專案推廣 推廣政府社宅與租金補貼資源,開發潛在房東與房客 透過電訪、拜訪等方式介紹政府包租代管專案 ▪️租賃流程管理 協助房東申請補助、房客辦理入住申請 辦理簽約、退租、點交及修繕安排等全流程事務 ▪️客戶關係維護 管理房東、房客與廠商三方關係,提供專業租賃諮詢 協助處理租屋糾紛,促進雙方溝通與問題解決 ▪️市場與顧問服務 提供房屋市場行情建議,強化客戶信任與黏著度 【我們提供】 ▪️薪資結構:業績獎金+被動收入 收入多元穩定獎金透明成交獎勵無上限 ▪️績效回饋 公開透明升遷發展業務/主管雙向發展 ▪️晉升管道清楚 新人培訓導師一對一帶領+完整教育訓練 ▪️快速上手 企業文化『一家人』文化,團隊支持、彼此成長 ▪️彈性上下班 【我們希望你有這樣的潛力】 對業務工作有熱忱,樂於與人溝通互動 有責任感,能獨立作業並主動解決問題 對不動產租賃管理有興趣者尤佳 歡迎新鮮人/轉職者,公司提供完整訓練 ▪️由團隊主管親自面試,現場完整說明工作內容、獎金結構與發展方向,讓你入職前看清楚、做放心。 ▪️如果你喜歡從工作中找到成就感、想在穩定制度下做出成績,歡迎加入大管家,一起用專業幫助更多人安心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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