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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351 專案資深工程師(台北)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5~6年工作經驗ICT Implement 1. 在施工前進行場域勘查,了解業主的連絡窗口、可施工的時段、驗收標準以及可能的需求,並確認現場環境及施工條件,做成場勘報告。 2. 代表公司依RFP向業主協調施工時間與所需要的環境要求及支援,並在事先發出施工通知,管控施工時程。 3. 監督下包廠商依客戶的合約規範以及公司的施工標準完成各項工項的施作。 4. 依專案工作計劃要求下包廠商依進度施作,定時回報當日完成進度以及差異發生的原因。 ICT Operation 1. 承接公司ICT 專案的保固維運, 並擔任維運主要負責人, 協助參與機關要求之月會 /季會 / 半年會要求, 及相關審查文件交付 2. 實施進度/完工報告撰寫,陪同業主進行驗收程序,取得驗收文件。 3. 具備內外部單位協調能力,控管外部供應商、原廠資源與內部技術團隊,有效管理潛在風險。 4. 良好專案應變執行力,確保各項專案皆能如期、如質、如預算交付。 5. 維護合約與SLA管理:嚴格監控維護服務層級協議(SLA),協助團隊完成年度工作項目交付及維持客戶滿意度 電信標準服務 : 須能獨立擔任電信服務導入的專案 PM直至專案順利結束 1. 建置前, 釐清確認客戶網路架構及服務需求 2. 建置中,確認移轉的服務及需求無誤 3. 建置後, 協助客戶監控服務狀態一切正常並進行驗收文件及相關作業至順利上線 4. 須配合 ICT 及 telecom SI 之屬性進行證照考照 : PMP / 勞安 / 品管 / 機電 …展開 -
防火管理人員(安泰護家)
月薪 38000~42000元 屏東縣崁頂鄉 工作經歷不拘1. 消防安全設備維護與維護 2. 消防防護計畫編製與執行 3.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4. 火災預防與用火用電管理 5. 防災整備與應變 6. 其他行政交辦事項 7. 具防火管理員證照者尤佳展開 -
內業工程人員(桃園中壢)
月薪 35000~45000元 桃園市中壢區 1~2年工作經驗1.具品管及勞安證照尤佳 2.負責計畫書編製、合約製作管理以及文件收發檔案管理。 3.負責業主估驗、承商計價相關作業。 4.製作竣工報告文件,繪製圖面並拍照。 5.負責驗收資料,並製作移交清冊。展開 -
管線,土木施工人員(A班)
日薪 1600元 新北市五股區 工作經歷不拘1. 土木管道配管施工。(電信管線、電力管線、號誌管線、基礎座、人手孔孔蓋調升降)。 2. 須配合公司出勤外工地(日班、夜班)。 3. 在工地現場依據指示從事載入、卸除、確認、搬運營建材料至適當位置等的體力工作。 4. 若無經驗,想學一技之長,有專人教導。 5.具有手牌駕照者佳。 6. 具有普通大貨車或職業大貨車駕照者佳。 7.依個人工作能力及表現態度調薪。展開 2日回覆 -
工程部 行政管理師 - 米其林指標/有熱情、挑戰米其林等級夥伴
月薪 38000~45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3~4年工作經驗1. 一般行政及秘書事務處理 2. 文書、行政工作 3. 協助報表整合製作及管理 4. 協助完成部門內各項專案 5. 執行主管交辦事務展開 -
機電採發工程師【總公司】
月薪 58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1. 協助機電工程、設備材料採購之詢價、議價、比價、發包、合約議定。 2. 專案/單價成本分析與管控。 3. 主管其他交辦事項。 ※相關科系碩士畢業起薪62,000元以上;且有工程相關經驗者依學經歷敘薪(待遇面議)。 ※具相關職業證照者,另可申請證照津貼。展開 -
弱電監控驗屋人員(工讀/兼職) 每日實際工時不超過6小時
時薪 196元 新北市土城區 1~2年工作經驗1. 協助對講機及監控系統網路等設備安裝、測試。 2.其它主管交辦事項 〝1.每日實際工時不超過6小時〞 -
誠徵負責熱忱修繕夥伴
月薪 35000~50000元 高雄市鳳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工作內容:防水隔熱、硬化地坪相關技術 2.有嚴謹工作態度,能配合出勤,不怕日曬 3.對未來有企圖心,學成有創業決心者,公司會輔導創業 4.薪資依工作態度與學習狀況調整 5.薪資為雙週領(無日領) 6.男女不拘,中年二度就業者可 ⚠️此職缺「只」誠徵: 積極!工作熱忱!想賺錢!想學技術! 可配合外出工作 上述的長久夥伴 (外宿時供膳宿與外出津貼) ⚠️度日子、渾水摸魚、說的嚇死人、做的驚死人的,勿擾!!! ⚠️ ⚠️肯做/肯學習,底薪至少月入4-5萬(獎金另計)展開 -
營造現場工地主任(桃園龜山)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5000元 桃園市龜山區 5~6年工作經驗1. 與業主、承包商和設計專家討論溝通,以解決工作時程、客戶抱怨和營建相關問題。 2. 指揮並監督工人,以控制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 3. 計劃、組織、指揮與結構、設施、系統、營建或維護有關工作。 4. 控管工程進度、預算與時程、規劃人力需求與現場派工,並指揮、監督。 5. 與所有人、承包商及設計師共同商量,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抗議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6. 監控安全監測數據系統以符合合約與現行規範。 7. 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8. 與建築師、顧問、下包商、供應商和客戶商討合約變更或新增修正版本等相關事宜。 9. 申請營建所需的許可證明與執照。 10. 依據施工狀況向分包廠商協商提出各項建議(如:施工方式之改進、施工程序之變更、施工機具之增減、施工人員數量及素質之改善、進場材料品質之改善、工地環境之清潔衛生、施工過程之安全措施等)。 11. 視狀況採取各項措施,以因應分包廠商之不良行為(不接受建議或不履行應辦事項),如:將不合格材料運離現場、撤換不合標準施工人員、重作施工不良之半成品、勒令暫時停工、更換施工廠商、中止分包合約等。 12. 代表設計公司向分包廠商解釋合約內圖樣及條文說明,共同取得合約共識。 13. 要求施工單位確實按圖施工以符合施工設計。 14. 進行各分包廠商完成工程之驗收與結算。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