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學校行政人員的工作,共計1644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個案管理員(崁頂)
月薪 40000元 屏東縣崁頂鄉 1~2年工作經驗1.長照個案家訪、長照需求評估與服務項目規劃,並進行協調連結照顧服務資源。 2.定期評估、追蹤、評值及管理個案接受服務情形及長照需求。 3.長照管理資訊平台資料查詢、回覆、登錄及費用核銷作業。 4.長照個案聯繫窗口相關業務。 5.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6.每月工作績效獎金另計。 **上班地點:崁頂鄉展開 -
居家服務督導員(南州)
月薪 36000~40000元 屏東縣南州鄉 工作經歷不拘1、個案管理服務、執行服務員督導及考核。 2、簽約管理-說明服務內容之相關規定。 3、居家服務員管理、安排規劃人力。 4、家訪評估個案服務需求,並與照管中心進行業務聯繫。 5、個案異動評估。 6、與居家服務員、家屬、個管或專員等多方溝通協調。 7、定期訪視(家、電訪)、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 8、相關行政事務(公文、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 工作地點:內埔鄉辦公室或新園鄉辦公室展開 -
臺北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招募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月薪 56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2~3年工作經驗一、單位:臺北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2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6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請附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碩士學位,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士學位,具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如未符合上開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3)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曾修習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二十個學分,持有學分證明者。 (4)最近十年研修職業訓練機構、教育推廣機構開設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六十小時以上,持有結訓證明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 (1)具資安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尤佳。 (2)具資通安全職能證書尤佳。 4.其它要求: (1)具備程式設計相關能力(筆試)。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依本院徵才網站招募公告下架為止。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專業測驗(筆試)50%+面試5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資通安全規劃與防護實務(含程式碼漏洞識別)】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資通安全管理及防護機制規劃與維運 (二) 資通安全相關規範之應辦事項 (三) 資通安全相關程序研訂及跨部門協作 (四) 風險評估與弱點管理 (五) 資安情資、事件分析與告警研判之資安監控管理 (六) 軟體安全與系統安全管理 (七) 資安事件通報、應變、分析及改善追蹤管理 (八) 資安管理平台維運及調校 (九)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資安中心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62;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115 年度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招募研究助理 (社區營養師) (職務代理)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45624~4785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單位:社區營養推廣中心 二、職稱:研究助理(社區營養師)(職務代理) 三、進用期間:自 115 年 6 月 2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1 日止。 四、待遇: 具醫院或社區營養師經驗 5 年以上 47,850 元,不足 5 年 45,624 元,另享有勞健保(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 五、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及第 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歷:學士(含)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繳交證件」。】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營養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繳交證件」。】 5.其它要求: (1)具醫院經驗尤佳。 (2)具社區營養相關工作經驗、糖尿病衛教師或長照 Level 1 證照資格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衛生局,依業務需求指派(臺北市)。 七、工作項目: (一) 執行「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專案計畫 (二) 提供個別營養衛教及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三) 結合關懷據點等處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四) 發展社區營養教育方案 (五) 輔導社區餐飲業者高齡健康飲食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09:00~18:00)洽本中心聯絡人龔小姐(02)25553000 分機 2540, E-mail:T0719@tpech.gov.tw ,履歷郵寄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龔亭綺收。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 2 吋照片 1 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 6 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7.其他需繳附文件: (1) 自傳 600 字內(格式不限) (2) 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供膳作業員工體格檢查紀錄表)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李小姐 2555-3000 分機 2569)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本院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 21 條第 5 款規定略以,本院約用人員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先報經院長核准。 十、甄試方式:面試 50%、專業測驗 50%,總分 70 分以上擇優錄取。測驗範圍 1.專案報告【依教案主題完成 8 分鐘 PPT 宣導,對象為 65 歲以上長者】 2.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寄送報名文件時一併繳交)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展開 -
社工員/師-新店文山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中心(115年07月01日任用)
月薪 38480~4056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1. 招生宣廣與評估。 2. 社區資源開發與拜訪、連結,進行活動規劃。 3. 志工訓練及督導。 4. 服務表單建置。 5. 社會福利諮詢及轉介並建立資源手冊。 6. 活動安排與執行:輔療性活動、文康休閒活動、節慶活動、外出活動等。 7. 連結資源維持健康管理及護理服務。 8. 諮詢營養師以執行疾病或特殊飲食。 9. 定期安排健檢及流感疫注射。 10. 配合復健執行復健需求評估及治療。 11. 瞭解及追蹤照顧(個別化服務)計畫和成效。 ※115年07月01日任用展開 -
教保員/生輔員-新店中正日照中心
月薪 37440~4056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1.身障日間照顧機構,服務對象為18歲以上。 2.執行日間服務對象能力評估、生活及社會技能訓練、個別輔導、家庭訪問等。 3.評估、擬定及執行照顧(個別化服務)計畫。 4.檢討及修正照顧(個別化服務)計畫。 5.支持服務對象生活自理需求滿足。 6.設計及帶領服務對象主題式課程。 7.連結服務對象進入社區融合參與。 8.定期量測生理健康評估及記錄。 9.定期聯繫案家及主要照顧者。 10.每日交通到達時的接送和安全維護。 11.其他相關服務配搭執行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人事室約用人員
月薪 32207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人事室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有大專校院人事單位工作經驗者佳! 1.具電腦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2.行政處理能力,包括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文書處理、報表整理、表單填寫、經費核銷等。 3.細心、負責且配合度高。展開 -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約用人員(淡水、士林校區)
月薪 30207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1.輔導與管理學生社團/學會。 2.辦理學生活動綜合業務。 3.學生社團研習活動、社團博覽會、校內外重大慶典活動辦理。 4.學務工作專案活動、具辦理大型活動能力與其他交辦事項。 5.社團評鑑活動辦理。 6.北區11校策略聯盟交流活動辦理。 7.協助主管交辦事項。 8.協助學務處相關之活動及庶務行政。展開 -
學務處特教中心高教深耕完善計畫專案人員
月薪 35120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1.執行高教深耕完善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計畫。 2.執行各項獎助學金作業。 3.支援組內各項活動執行。 4.次年度計畫之擬訂、經費編列及辦理陳報作業,及彙整當年度之執行成果報告。 5.辦理與業務主管機關相關業務聯繫及公文往來。 6.協助學務處相關事宜及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學生事務處衛保組約聘行政人員
月薪 31800~34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1. 本組相關行政事務 2. 學生平安保險業務辦理 3. 校園登革熱防治(暫時含飲水機平時維護管理督導) 4. 餐廳衛生管理之督導 5. 工讀生管理 6. 學生意見調查 7. 學輔經費辦理及其他計畫執行追蹤與成果 8. 處/組內相互支援 9. 主管臨時與其他交辦事項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