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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用職能治療師(復健科正職)-依學經歷敘薪,年所得約72萬元以上(含獎勵金及年終)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0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執行職災勞工復健重建服務評估 2.撰寫職災勞工職能復健相關報告 3.執行職醫科自費工作能力評估 4.執行自費勞動力減損鑑定評估 5.執行職災勞工職能復健計畫評鑑業務 6.執行行政管理相關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一)學歷:大學(含)以上畢,職能治療相關科系(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二)證書:具職能治療師證書。(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三)經歷:具下列條件者佳 1.具勞動部認可職災勞工職能復健資格完訓證明 2.具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或職業重建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收到履歷後會隨即時安排面試,故職缺數會隨錄取數異動,職缺補滿即截止公告履歷收件) (一)應徵方式: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自動發送履歷應徵(請於自傳內註明-「OOO(姓名)應徵-約用職能治療師(復健科正職)」。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OOO(姓名)應徵-約用職能治療師(復健科正職)」。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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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住宿福利
  • 工研院機械所_計畫管理派遣人員(G700-2)新竹

    月薪 33000元 新竹縣竹東鎮 工作經歷不拘
    1.執行政府相關計畫(簽約、進度管考、結案)等。 2.專案計畫活動辦理(媒體廣宣文稿撰寫、臉書貼文撰寫及相關網路平台文稿撰寫)。 3.協助辦理專案例行推廣活動及成果發表會。 4.赴產業公協會推廣專案計畫。 5.其他臨時性交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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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徵才編號1150648)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 1名,備取 1 名(自公告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4.證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四、工作地點: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年10月7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F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 小姐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查詢。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聯絡電話:25523234轉 6201,聯絡人:郭小姐。 十一、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 1.甄試結果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份;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則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 5.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6.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 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 「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三)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369)。。 3.國內應屆畢業生應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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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時薪護理人員(放射科)

    時薪 24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 執行CT打藥業務 2. 病人衛教、on針、確認管路及病人安全,檢查後協助拔針 3. 協助上下病人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期一年,假日每日工時8小時,每月工時上限為80小時** 福利簡介連結網址 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welfare.html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一)學歷:教育部認定之公私立高職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二)證書:領有護理師證書。(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二、注意事項】(本職缺收到履歷後會隨即時安排面試,故職缺數會隨錄取數異動,職缺補滿即截止公告履歷收件) ★★★請於自傳內註明應徵-定期時薪護理人員(放射科)★★★ (一)登入本院招募系統: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即⾃動發送履歷予本院招募信箱及應徵者。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姓名)應徵-定期時薪護理人員(放射科)」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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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時薪護理人員(檢驗科)

    時薪 240元 宜蘭縣宜蘭市 1~2年工作經驗
    1. 臨床抽血業務 2. 衛、耗材請領及管理 3. 抽血櫃台及設備之清潔維護及消毒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期一年,每日工時4小時:上午8:00-12:00 或 下午5:30-9:30 (必要時上午7:30至11:30)*** 福利簡介連結網址 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welfare.html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一)學歷:教育部認定之公私立高職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二)證書:領有護理師證書。(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三)經歷:具1 年以上護理臨床工作經驗(需提具服務證明)。 【二、注意事項】(本職缺收到履歷後會隨即時安排面試,故職缺數會隨錄取數異動,職缺補滿即截止公告履歷收件) ★★★請於自傳內註明應徵-定期時薪護理人員(檢驗科)★★★ (一)登入本院招募系統: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即⾃動發送履歷予本院招募信箱及應徵者。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姓名)應徵-定期時薪護理人員(檢驗科)」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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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用照顧服務員(住院整合照護病房),含獎勵金、特殊津貼及年終獎金年所得約47萬元以上(不含夜班費),月薪3萬元以上

    月薪 30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住院病人照護業務:如身體清潔、餵食、管路照護、翻身、拍痰、排泄清潔、協助下床活動、維護病人安全…等 福利簡介連結網址 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welfare.html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符合下條件之一即可: 1.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証書或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照。 (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2.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照顧相關科系畢業。(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3.領有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之醫院照護輔佐訓練結業證明。(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值夜班另計夜班費**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收到履歷後會隨即時安排面試,故職缺數會隨錄取數異動,職缺補滿即截止公告履歷收件) ★★★請於自傳內註明應徵-約用照顧服務員(住院整合照護病房)★★★ (一)登入本院招募系統: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即⾃動發送履歷予本院招募信箱及應徵者。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OOO(姓名)應徵-約用照顧服務員(住院整合照護病房)」。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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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用護理師(創傷醫學科)-依學經歷敘薪,大學護理系畢年所得約78萬以上(含獎勵金及年終)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協助醫師處理手術室及急診室等臨床業務。 2.配合科內交辦事項。 福利簡介連結網址 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welfare.html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1.學歷:教育部認定之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2.證書:領有護理師證書。(如未提供,視同缺件) 3.經歷:具手術室經驗尤佳。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收到履歷後會隨即時安排面試,故職缺數會隨錄取數異動,職缺補滿即截止公告履歷收件) (一)應徵方式: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自動發送履歷應徵(請於自傳內註明-「OOO(姓名)應徵-約用護理師(創傷醫學科正職人員)」。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OOO(姓名)應徵-約用護理師(創傷醫學科正職人員)」。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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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20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國內具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另具有效期之(新生兒科、急重症、心臟、腎臟、遺傳內分泌等)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六)國內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兒科醫師在幼兒專責健康照護制度中的角色與功能探討)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小兒科,聯絡人:林佳慧,連絡電話0979702012,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7)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國內具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國內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次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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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病理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徵才編號115052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病理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 名,備取2 名(候補期間至多5 個月)。 三、報名資格: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及第9-1 條規定情形; 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 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國內具有效期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證書,具分子病理或腎臟病理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四、工作項目: (㇐) 病理科醫療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面試當天請專案報告,題目:病理科相關案例報告,10 分鐘) 70%,總分75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 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病理科,聯絡人:彭主任,連絡電話02-25523234 分機 3028,請於週㇐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 號11 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5)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 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 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國內具有效期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 份。 (6)專案報告1 份。 (7)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分子病理或腎臟病理次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 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 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 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 安室2555-3000 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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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767)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國內具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另具新生兒科、急重症、心臟、消化、腎臟、遺傳內分泌等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六)國內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兒童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下醫師之角色功能)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小兒科,聯絡人:林佳慧專科護理師,連絡電話02-25523234分機8081,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7)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國內具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國內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新生兒科、急重症、心臟、消化、腎臟、遺傳內分泌等次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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