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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醫事人員的工作,共計827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陽明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54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2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彭營養師 電話:(02)2835-3456分機6061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5,4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具中華民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者尤佳。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三)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四)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3625@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陽明院區營養科 彭營養師,電話:(02)2835-3456分機6061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陽明院區營養科 彭營養師(02)2835-3456分機6061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3)。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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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仁愛院區營養科(興岩住宿型長照機構)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5400元 台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二、職缺名額:正取 3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5,4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書(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營養科【興岩長照機構(臺北市興隆路二段88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操作、器具操作、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1831@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仁愛院區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仁愛院區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3)。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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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松德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54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四、薪資待遇: 1. 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5,4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請檢附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 3. 證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特殊飲食製備。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科室及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或二頭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 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 E–mail:A3388@tpech.gov.tw 2. 紙本寄送: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 (二) 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 聯絡人: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九、考試時間/地點: 以隨到隨考方式招考,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 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3)。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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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護理部招募約用病房助理公告【隨到隨考】

    年薪 440000~61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病房助理。(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工作內容:維護病人個人衛生、協助病人進食、活動、安全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三、工作地點: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進用 中興院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0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02) 2388-9595#2514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四、薪資福利: 1、月薪約33,000~34,000元(不含夜班費及各項獎勵津貼);年薪約440,000-610,000元(內含本薪、職務加給、生活津貼、單位津貼、工作津貼、常任津貼、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等) ,薪資依年資有所不同,每年依考核成績調整。 2、夜班費津貼計算:小夜班200元/班、大夜班300元/班;包班(三個月):小夜班350元/班、大夜班500元/班。 3、另個人績效、年終結餘及考核獎金,均依本院相關規定及營運狀況核發。 4、福利:享勞(健)保、提繳勞工退休金、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在職進修補助、輔導考取單一級證照等。 五、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有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具愛心,能輪值三班。 5、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或電腦實作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CE8B6D8E32BC8465)「病房助理及服務員招募專區」公告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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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護理部約用照顧服務員【隨到隨考】

    年薪 530000~6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照顧服務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工作內容:維護病人個人衛生、協助病人進食、活動、安全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三、工作單位:護理之家暨住宿型長照機構(含廣慈博愛園區、興岩住宿長照機構(預計112年12月開幕))。 四、報名方式: 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各院區護理科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 際出缺狀況進用: 五、各院區聯絡人: 中興院區:楊督導長,聯絡電話:(02)2552-3234#3260 仁愛院區含興岩住宿長照機構:洪小姐,聯絡電話:(02)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院區:林小姐,聯絡電話:(02) 2388-9595#2514 忠孝院區含廣慈博愛園區:周小姐,聯絡電話:(02)2786-1288#1542 陽明院區:余小姐,聯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松德院區:戴小姐,聯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六、工作地點: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聯絡電話:(02)2552-3234#3260 仁愛院區含興岩住宿長照機構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聯絡電話:(02)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聯絡電話:(02) 2388-9595#2514 忠孝院區含廣慈博愛園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聯絡電話:(02)2786-1288#1542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聯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聯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七、薪資福利: 1、月薪 36,049元(37,049元:含單一級證照加給證照津貼 1,000 元) 2、年薪約 535,000-649,000元(內含本薪、職級加給、生活津貼、單位津貼、工作津貼、專業津貼、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享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3、依經歷年資提敘薪資,另有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及獎勵金,以上均依本院相關規定及營運狀況核發。 4、夜班費津貼:小夜班200元/班、大夜班300元/班;包班(三個月):小夜班350元/班、大夜班500元/班。 5、福利: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工作鞋、在職進修補助、特休假、輔導考取單一級證照等。 八、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有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具愛心,能輪值三班。 5、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3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223AE5E3D4562A09)「照顧服務員招募專區」公告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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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區整合照顧服務中心-A單位個案管理員(新北市新莊/板橋)

    月薪 41000~45000元 新北市板橋區 2~3年工作經驗
    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承接照管中心轉介長照需要者。家訪並依服務使用者個人額度、照顧問題清單及服務使用者之需求後擬定訂照顧計畫。照顧計畫送照管中心核定後連結服務或資源。 2.照顧管理:依服務使用者需求或變化調整照顧計畫。執行服務計畫。追蹤使用者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長照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協助服務使用者或其家屬其他資源連結。 3.服務紀錄需按時登打於照顧管理資訊系統。 4.其它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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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尾牙或春酒
  • 【台北市】日間照顧中心主任(業務負責人)/儲備主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大安區 2~3年工作經驗
    1.協助主管達成年度工作目標 2.提升日間照顧服務品質與安全,滿足使用者需求 3.業務推廣及社區資源連結 4.個案管理: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5.照顧管理: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 6.協助主管處理例常行政事項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以下工作地點擇一 成功愛活樂園社區長照機構-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71巷28號1樓 中正區多元照顧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5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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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工作獎金
  • 【新北市】日間照顧中心主任(業務負責人)/儲備主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新北市板橋區 2~3年工作經驗
    1.協助主管達成年度工作目標 2.提升日間照顧服務品質與安全,滿足使用者需求 3.業務推廣及社區資源連結 4.個案管理: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5.照顧管理: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 6.協助主管處理例常行政事項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以下工作地點擇一 板橋愛活樂園社區長照機構-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二段215號4樓 永和愛活樂園社區長照機構-新北市永和區仁愛路306巷66號 新莊愛活樂園社區長照機構-新北市新莊區四維路21號4樓 中和大同社區長照機構-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21巷5號2樓 新莊新豐社區長照機構-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6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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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愛活樂園社區長照機構-主任(業務負責人)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2~3年工作經驗
    1.協助主管達成年度工作目標 2.提升日間照顧服務品質與安全,滿足使用者需求 3.業務推廣及社區資源連結 4.個案管理: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5.照顧管理: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 6.協助主管處理例常行政事項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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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工作獎金
  • 院本部醫療事務室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院本部病歷資訊管理)公告【若報考符合資格人數不足3名時得予延長公告期間】

    月薪 34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3~4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二、職稱:員三級約用管理師(病歷資訊管理)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4,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1)學士以上學位,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副學士學位,且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具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者。 4.其他要求: (1)公衛、護理、醫管、資管相關科系尤佳。 (2)熟悉電腦EXCEL、WORD操作與統計分析能力。 (3)具電子病歷、資訊管理興趣者。 (4)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40%、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病歷資訊管理(含電子病歷實務之資訊管理)。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政府行政機關相關病歷公文處理與費用請款核銷作業。 (二)病歷管理監控指標、表單整合及維護作業。 (三)院區病歷管理人力招募業務。 (四)協助病歷資訊系統之規劃與改善。 (五)協助病歷管理委員會及電子病歷相關事務推動。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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