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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仁愛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公告

    月薪 32120~36600元 台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 二、職缺名額:正取 5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 / 約用服務員月薪約32,12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書(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營養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操作、器具操作、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1831@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仁愛院區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仁愛院區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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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忠孝院區營養科(廣慈博愛園區)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4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張營養師 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年薪約43-49萬元。 2.福利:工作穩定、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特休假、員工體檢、社團補助、進修補助。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廣慈博愛園區衛福大樓5樓廚房,到職後,前3個月先至忠孝院區培訓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6170@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 (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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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德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四、薪資待遇: 1. 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請檢附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 3. 證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特殊飲食製備。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科室及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或二頭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 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 E–mail:A3388@tpech.gov.tw 2. 紙本寄送: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 (二) 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 聯絡人: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九、考試時間/地點: 以隨到隨考方式招考,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 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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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陽明院區一般內科招募約用專科護理師公告

    年薪 630000~70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3~4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陽明院區一般內科 二、職稱:約用專科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約63~70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專科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3.經歷:具臨床護理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及專科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院徵才網站公告下架為止,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案報告:【自訂,需與內科疾病照護相關】 (寄送報名表時請一併繳交1份專題報告書面資料,甄試當日請攜帶專題報告簡報電子檔,並以口頭簡報方式進行,進行時間每人10分鐘為限。)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病房醫療工作、病患照護、臨床諮詢。 (二)醫療輔助作業。 (三)醫療品質監測、教育訓練、行政庶務、評鑑資料整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蘇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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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護理部招募庶務傳送部分工時人員公告(隨到隨考)

    時薪 19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部分工時人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名額:忠孝院區、仁愛院區、和平婦幼院區、陽明院區、中興院區、松德院區依實際缺額進用。 三、工作內容 (一)公文、檢體、藥品及各項用品輸送。 (二)病人檢查接送。 (三)交換UD車及物品準備及維護。 (四)需輪三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四、待遇:時薪新台幣190元,另享有勞健保、員工制服。 五、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 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歷:國小以上畢業。 (三)其它要求: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並配合輪班作業 六、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1.中興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0 2.仁愛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3.和平婦幼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02) 2388-9595#2514 4.忠孝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5.陽明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6.松德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 八、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5.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2555-3000分機2478) 九、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實作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庶務傳送招募專區/網站參閱(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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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平婦幼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專科護理師

    月薪 55000~56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3~4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和平婦幼院區小兒科 二、職稱:約用專科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約用專科護理師月薪 55000 ~56000 (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卷。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畢業。 3.經歷:具3年區域醫院(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兒科或內科〉及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如 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 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 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 70%【內兒科疾病照護】。 錄取標準80分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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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忠孝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麻醉護理師公告

    年薪 540000~61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1~2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忠孝院區麻醉科 二、職稱:約用麻醉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約54~61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專科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臨床經驗一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2)為期1年之麻醉訓練結訓證書。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麻醉護理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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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陽明院區骨科招募約用專科護理師公告

    年薪 630000~70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3~4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陽明院區骨內科 二、職稱:約用專科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約新台幣63~70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須具備專科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及證書。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3.經歷:區域醫院(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三年以上(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及專科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院徵才網站公告下架為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總分 8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一般臨床護理照護.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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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社區安寧發展中心招募約用護理人員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35000~37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社區安寧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 約用護理人員:年薪約42~49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年約4~11萬元(不含夜班費、專業能力進階獎金) 五、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且擁有甲類或乙類安寧居家證書者。 六、工作地點:院本部社區安寧發展中心(臺北市鄭州路145號),依業務狀況外派各院區支援。 1.中興院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七、工作項目: 1.安寧居家護理服務業務推展與執行。 2.瞭解個案與家屬的需要與狀況,提供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需求。 3.執行安寧居家療護、善終準備及臨終關懷服務。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中心聯絡人黃小姐(02)25553000分機 259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網頁(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ccms_cs=1)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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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 招募約用藥師公告

    月薪 71800~788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報名方式】請勿使用1111投遞履歷,請至本院網站(https://reurl.cc/vnz9pl)下載報名表填寫,並寄送到:A5548@tpech.gov.tw 一、職務名稱:約用藥師 二、職缺名額: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 (請電詢) 三、聯絡窗口:院本部藥劑部 邱小姐 電話:(02) 2555-3000分機2798 四、薪資待遇: 1.基本月薪 71,800-78,800元起 (新進滿一年年薪約93-102萬起,含藥師專業進階 P0-P4、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簽約獎金)。依年度考績晉級穩定調薪。 2.基本收入外,其他尚有豐厚獎金如每月績效獎金、每年年終結餘獎勵、各式教研獎勵金、各式統籌獎勵、化療津貼、中藥調劑津貼等均另計。 3.大夜津貼600/天、小夜津貼300/天,每月包班15天以上,大夜津貼750/天、小夜津貼350/天;加班費及不休假獎金另計。 4.完善且多元化藥學教育訓練及藥師進階制度,發放進階獎金P0-P4:8,778~15,778/月,並設有他院轉入P1-P4制度及碩士、6年制跳級制度。 5.休假採計區域醫院以上等級醫院年資。 6.輪值班24小時者,隻身且設籍於北北基以外,並符合本院宿舍申請資格,可申請入住本院宿舍,惟任職滿3個月且申請後,未有宿舍得以使用,則可申請宿舍津貼每人每月2,000元。 7.簽約獎金可達6萬/人(任職滿6個月簽訂服務契約2年發給獎勵金2萬,至多3次)。 8.每名藥師均享有勞健保、員工定期健康檢查、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藥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學協會費獎勵(4,000元/年/人)、國內及國際學術會議補助獎勵,參與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依地區及類型補助3萬-10萬/次/年,研究論文發表獎勵金,實習生及PGY教學獎金、PGY教師授課800-1,600/月。 9.本院鼓勵在職碩/博士進修,設有公假公費補助機制。 10.部分院區另設有員工汽、機車停車場、員工健身中心、員工休閒中心、美食街及院內便利商店優惠折扣、免費接駁車、圖書館,可進一步洽詢院區細節。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藥學系畢業。 3. 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4. 繼續教育積分須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 其它要求:具中藥學分證書尤佳。 六、工作地點: 【建議可隨信附註志願】 (一) 綜合院區: 1.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 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4.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二) 專科院區: 1. 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3. 林森中醫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昆明街100號) 4. 昆明院區(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三)院本部藥劑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七、主要工作項目: (一) 綜合院區、專科院區: 1. 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臨床藥學服務、藥物諮詢、社區公衛藥事照顧服務。 2. 綜合院區含中藥及特殊藥品調劑作業,中醫院區無大夜班輪值。 3. 其他交辦事項。 (二) 院本部 (藥事行政作業): 1. 藥品採購、聯標、庫存管理、藥品主檔新增維護、資訊需求等。 2. 教學研究訓練規劃、調劑作業標準化、藥事品管/病人安全作業規畫管理。 3. 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下載藥師甄選報名表,填寫後以E-mail(A5548@tpech.gov.tw)方式報名。 (二)其他應繳證件請於面試當日繳交。 (三)聯絡人:請參照各院區窗口。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各院區聯絡人。 十、繳交證件: 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藥師甄選報名表。 (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 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5. 中藥學分證明影本。 6.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7. 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8. 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筆試(測驗範圍:藥學相關)60%、面試40%,總分75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銓敘部100年9月2日部退三字第1003422855號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轉2569)。 7. 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8.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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