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管理人員|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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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共計2544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總機-職員 (26323001)

    月薪 36650~434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學歷:高中、專科以上。 2. 經歷要求:無經驗可。 3. 能力要求:基本電腦文書(OFFICE)作業處理。 4. 工作技能:電話接聽與人員接待事項。 5. 其他條件:具團隊合作精神、工作態度積極負責,善於溝通、耐心、細心。 6. 院內外電話轉接接聽、諮詢服務、以及各類緊急與宣導廣播調度。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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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徵!【新店面開幕】計時夥伴(台北市文山區 臨近萬方醫院)★☆時薪200~210元★☆有機會轉任正職

    時薪 200~210元 台北市文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經「3個月計時培訓」,有意願進一步挑戰的,通過評核方可轉任正職。 ※指定地區門市區域津貼加給PLUS+! ※相關加給、津貼依公司規定發放,並依職等有所區別。 ★★★工作好所在,安心好厝邊!★★★ 義美門市擴大徵才囉! 沒有職場經驗?沒關係! 義美門市一定會是你最棒的職涯起點。 通過評核即轉任正職, 正職儲備幹部 月薪35,000~42,000元。(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配合公司教育培訓12~18個月,即可挑戰門市主管職務。 挑戰店長絕對少不了你!(*´∀`)~♥ 年薪上看80萬以上,等你來挑戰!ξ( ✿>◡❛) ~~找一個離家近的工作,一起實現自我吧!~~ ※歡迎親洽各門市店長應徵!! 我們希望你能夠... ◎自信介紹最安心的義美食品,讓顧客吃的放心、用的安心! ◎櫃台收銀一把照! ◎讓環境一絲不苟、一塵不染,優良的商品需要最棒的陳列環境! ◎讓來店顧客感受到購物的樂趣與溫暖吧!感動服務小天使就是你! ◎富有同理心,為顧客解決困擾,讓顧客的回饋成為公司成長的動能! ◎期待職場前景更上一層樓?拿出不怕挑戰的態度,讓我們為你鋪路! ~~門市營業、後勤行政、總部管理,只要你有勇氣,歡迎來挑戰! [工作內容] *門市商品介紹及銷售結帳包裝。 *提供顧客之接待與需求服務 (如:電話諮詢、調貨、包裝及退換貨處理)。 *商品進貨、補貨、入庫、商品陳列排面整理、銷售管理及庫存管理。 *維持門市週遭之環境整潔。 [工作性質] *無經驗可,可配合輪調者佳。 *須配合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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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健食品銷售員

    月薪 30000~40000元 台南市中西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負責商品陳列、庫存管理、環境清潔及收銀結帳。 2.提供顧客專業的商品介紹、銷售與服務。 3.推動店業績目標達成與相關行政作業。 4.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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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公告 (配合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 (四)須具 有牙醫師證書 及 考試及格證書。 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 12 月 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 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五 )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本院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國外畢業生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 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3.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國外畢業生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 (3)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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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27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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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櫃檯人員-新店德威

    月薪 33000~40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排班制 2.接待訪客/引導有醫療需求之患者 3.預約/現場掛號管理作業 4.熟悉牙科治療代碼/繕打病歷及整理歸檔 5.自費項目/術後須知之解說 6.初級客訴處理 7.須學習臨床診間作業 8.其他行政作業 9.有經驗者或通過考核者 **試用期過後依考核調整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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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務管理專員-德威國際牙醫口腔醫院(兼職可)

    月薪 36000~45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文書處理佳,協助處理文書事務 2.有醫院醫務行政經驗佳 3.有醫院評鑑經驗佳 4.需臨床實習240小時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領有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有效期ACLS、ETTC、NRP、APLS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五、工作項目: 1. 負責兒科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2. 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及公衛任務等工作。 3. 書寫病歷。 4.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5. 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6. 參與科內相關討論會。 7. 可參與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擇個人修習之次專科相關主題)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7月13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 專案報告1份。 8.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二)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十、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979307022;聯絡人姜醫師。 十二、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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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990)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990)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社區公衛任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電話:02-28353456分機6553或 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6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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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3085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約用主治醫師】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臨床醫療業務、輪值班、教學、社區公衛任務 。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轉6553分機或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七、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6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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