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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師的工作,共計6493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機構督導

    月薪 45000~50000元 苗栗縣獅潭鄉 1~2年工作經驗
    1. 協助業務負責人推動機構日常營運與行政管理。 2. 督導照護服務品質,確保各項服務符合長照相關法令及設立標準。 3. 協助執行住民照顧計畫(ISP)及跨專業團隊整合與追蹤。 4. 規劃、執行及追蹤各項品質改善方案與指標管理。 5. 協助主管機關評鑑、稽查及相關文件準備。 6. 督導護理、照顧服務、感控、消防安全及風險管理等工作。 7. 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在職進修及新人培訓。 8. 協助處理住民及家屬服務溝通、申訴及意見回饋。 9. 協助各項專案推動、會議召開及跨部門協調。 10. 督導各項紀錄、表單及行政文件之完整性與正確性。 11. 協助人力配置、排班規劃及人員管理。 12.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機構發展需求及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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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廠護人員

    月薪 34000~37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辦理勞工健康檢查各類事項及簡單傷口處理等相關工作 2.配合醫生到廠服務文件
  • 日班護理人員

    月薪 48000~56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機構住民日常生活照顧: 1.了解住民身心狀況 2.排藥 3.傷口護理、管路護理、抽痰等 4.住民緊急狀況處理 5.家屬聯繫—住民日常生活狀況、就醫、緊急事件等 6.督導照顧服務員工作情形 二、護理相關紀錄撰寫:(依照評鑑指標相關內容) 1.護理紀錄 2.護理計劃擬定及執行 3.用藥相關紀錄 4.各類護理評估評值 三、護理行政相關事項: 1.機構評鑑護理指標相關內容/病歷整理 2.與各類專業人員如:巡診醫師/物理治療師/藥師/營養師等進行個案討論 3.各類年度計畫撰寫與執行 四、其他協助事項: 1.接聽電話、協助收住民月費、醫療耗材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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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工作獎金員工聚餐
  • 牙醫櫃台-需輪班

    月薪 32500元 高雄市左營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上班時間:輪班制 09:00-12:30/14:00-18:00/18:00-22:00 薪資說明 無經驗:$32500起(含完整培訓) 有經驗者:$35000~38000起(可議) 臨床助理: 1.協助牙醫師臨床看診時,相關器材與藥物之準備。 2.牙科相關口腔衛生及保健諮詢服務。 3.與患者建立良好關係與慰問關心患者狀況。 4.學習口腔保健專業知識。 5.器械清洗、消毒及機器保養、維護診間整理環境清潔。 6.掛號、預約等相關協助。 7.協助主管所交辦的事項。 8.自費項目解說與收費。 9.需要活潑親切有禮貌,有服務熱忱,喜歡與人接觸,積極進取,團隊配合度高。 10.無經驗可。 櫃檯: 1.協助患者報到掛號與預約回診與病患情緒安撫。 2.協助病歷的建檔、傳送、歸檔。 3.接待現場患者與提供電話接聽語Line、FB訊息提醒等服務。 4.病歷系統操作、管理與維護。 5.庶務性行政工作與收費、零用金管理。 6.自費項目解說與收費。 7.其他,如主管交辦之相關事項。 8.需要活潑親切有禮貌,有服務熱忱,喜歡與人接觸,積極進取,團隊配合度高。 9.無經驗可。 -有供勞健保/勞退/團保 -制度:員工制服/新人完整教育訓練 -休假制度:特休/年假(按勞基法規定) -其他:不定期聚餐活動/員工旅遊(國內/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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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
  • 怡和醫院-時薪高彈性兼職可固定時段,護理部門診區兼職護理人員

    時薪 200~3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
    1..門診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08:30~12:30 13:30~17:30 17:30~21:30,周六08:30-12:30 2.協助開診醫師診療服務:協助病人掛號看診約診,維持診間看診流程順暢,內部與醫師溝通協調並完成主管交辦事項 3.診間環境整理及一般文書資料處理及建檔歸檔工作 4.針劑準備及注射,傷口包紮及處置 5.上級主管、醫師交辦之事宜。 6.需執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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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療科 手術護理師(簽約金最高17萬)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北屯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協助術前準備,包含擺位、消毒、鋪單 2.協助醫師手術進行(例:拉鉤、拿腹腔鏡) 3.協助手術後護理,包含病人清潔、換床、整理手術床 4.石膏製作(視需要) 5.非一般刷手、流動護理師 6.須具護理師證書、ACLS急救證照 7.另有簽約獎金、夜班津貼、進階津貼( 須取得手術專責護理師證書 )、年資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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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牙科約用事務員(職代1名)

    月薪 31450~32000元 屏東縣屏東市 工作經歷不拘
    1.開診作業:開電腦、張貼看診名單、儀器一級保養、沖洗所有機台管路、牙科治療台消毒備用及整理病歷。 2.每日執行點班:環境清潔查核、日常火源查核。 3.跟診: (1)安排病人至治療區之治療台準備看診。 (2)協助醫師診療:拔牙、補助牙、印模,灌模等之抽吸、遞物、拍X光片-洗片、洗印模材、收器械盤、整理周邊環境、備熱水使用以及植牙跟刀等。 (3)看診後衛教。 4.每位病人做完治療,執行清潔消毒治療台。 5.牙科衛教(植牙、根管治療、潔牙法)。 6.送汙衣被服、碎紙(含有個資之文件)。 7.清洗器械、消毒器械、每週總消。 8.每週更新與清潔洗手設備(洗手乳、消毒性洗手液、擦手紙)。 9.維持治療台清潔與診療結束後沖洗所有機台管路、擦拭機台所有地方。 10.物品、衛材請領及盤點(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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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3085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約用主治醫師】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臨床醫療業務、輪值班、教學、社區公衛任務 。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轉6553分機或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七、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16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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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990)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990)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社區公衛任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電話:02-28353456分機6553或 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16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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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50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Q509)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兩者都有尤佳)。 (八)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血液腫瘤科相關報告,10~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血液腫瘤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 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的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電話02-27861288轉8867張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1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8.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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