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聘一等醫事檢驗師1名
月薪 4041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組織臨床病理科(含北埔總院、富世及進豐院區)
工作時間: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一、 組織臨床病理科相關組室之檢驗業務。
二、 本院為區域教學醫院,需配合教學醫療任務及三班輪值。
三、 需配合本科指派之醫療業務工作調配。
工作待遇 一、月薪約40,410;另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個人負擔之勞保及健保費用。
二、享福利金及休假補助費。
三、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四、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即日起至適用人員進用止
考試時間:電話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
一、 面試 50 %:總分100分
評估項目:學經歷、面談、表達能力、態度。
二、 筆試 50%:共25題,每題4分,總分100分。
出題範圍:共通醫學、臨床生化、臨床鏡檢、微生物學、血液學等。
錄取標準: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需高於75分
考試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大專(含)以上醫事技術科系畢業
(2)具醫事檢驗師證書
(3)具醫學中心臨床檢驗工作經歷者優先錄取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 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6、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需附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工作經驗證明
五、 相關證照證書影本
六、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之勞工體檢項目,並檢具含胸部X光、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梅毒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盡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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