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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維修技術人員的工作,共計84118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5000~45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召募、訓練照顧服務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2.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指導、改善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4.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5.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6.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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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補助年終獎金彈性上下班尾牙或春酒員工聚餐
  • 物業公司 勤務主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30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勤務督導與管理:負責各駐點保全人員的出勤考核、服裝儀容與勤務紀律督導。 2.案場巡查稽核:執行現場安全巡視、勤務標準作業程序(SOP)稽核,確保社區或商辦安全。 3.異常狀況處理:第一時間協助處理駐點突發狀況、治安事件或住戶糾紛,並向上呈報及聯繫警方。 4.人員調派與調班:負責人員排班、調度,必要時需至現場「貼班」支援空缺。 5.客戶關係維護:對接社區管理委員會或業主,溝通並協調管理需求與交辦事項。招募與教育訓練:協助新進保全人員的 面試招募、職前訓練及相關法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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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夜班保全(蘆竹區)

    月薪 44000元 桃園市蘆竹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收發信件及包裹,辦理相關文件與資料管理。 2. 負責門禁管制,包含人員及車輛出入核查與記錄。 3. 執行社區安全巡邏,檢查公共區域與設備狀態。 4. 預防竊盜行為,管理進出人員並處置突發事件。 5. 維護社區環境秩序,提供住戶相關服務及支援。 6. 辦理訪客登記及訪問說明,確保社區安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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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5000~45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召募、訓練照顧服務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2.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指導、改善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4.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5.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6.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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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補助年終獎金彈性上下班尾牙或春酒員工聚餐
  • 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5000~45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召募、訓練照顧服務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2.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指導、改善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4.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5.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6.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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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補助年終獎金彈性上下班尾牙或春酒員工聚餐
  • 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5000~45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召募、訓練照顧服務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2.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指導、改善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4.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5.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6.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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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補助年終獎金彈性上下班尾牙或春酒員工聚餐
  • 【芙醫親子診所】護理行政主管(桃園)

    月薪 55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5~6年工作經驗
    關於我們 芙醫親子診所專注於兒童成長、兒童心智、腸胃及營養照護,提供兒童與家庭專業、完整且以病人安全為核心的醫療服務。診所由具長庚醫療背景的醫師團隊提供診療,重視醫療品質、感染管制及家庭健康教育,致力於陪伴兒童健康成長,並為家屬提供安心、周全的醫療照護。 診所特色 歡迎先以兼職或計時排班方式加入,透過實際工作了解診所環境、醫療作業流程及團隊合作模式,雙方確認適任後,再評估轉任全職職務。 本職務以兒童醫療照護、護理行政管理及門診流程運作為主要職責,適合具備護理專業、行政統籌及團隊管理潛力的人才。 診所重視跨專業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醫療服務品質,由醫師、護理及行政團隊共同維持門診作業順暢與病人就醫安全。 提供完善的職前培訓、臨床作業指導及職涯發展機會,未來可依專業表現及個人職涯規劃,發展個案管理、健康衛教或護理管理等職務,並依相關制度提供獎金。 工作內容 1. 協助護理部門日常營運與行政管理,依門診量及人力配置執行工作分配、排班與人力調度,確保護理流程及診間作業順暢。 2. 執行兒科病童之護理評估、生命徵象測量、護理紀錄及基本醫療照護,依病童狀況進行持續觀察,發現異常時即時通報醫師或主管。 3. 協助醫師執行門診診療、兒童健檢、抽血、驗尿、超音波及其他檢查作業,負責檢查前準備、流程協調、檢查後照護及相關紀錄確認。 4. 依醫囑及醫療作業規範執行抽血、注射、輸液、傷口處理及其他護理技術,落實病人身分辨識、用藥安全及治療紀錄管理。 5. 依感染管制及醫療安全標準,規劃並督導醫療器械、護理用品及相關設備之清潔、消毒、整備與定期檢查,確保臨床使用狀態符合規範。 6. 負責護理用品及醫療耗材之庫存管理,執行申領、驗收、盤點、效期檢查及異常耗損追蹤,維持物資供應並落實成本控管。 7. 協助新進護理人員進行職前訓練、工作指導及臨床能力培訓,推動標準作業流程,並追蹤人員執行品質與工作適應情形。 8. 協助醫師、護理及行政團隊進行跨部門溝通與作業協調,處理門診現場問題、家屬反映及突發狀況,必要時提出改善方案並追蹤執行結果。 9. 參與護理品質管理、醫療服務流程優化及相關專案執行,運用醫療資訊系統完成護理紀錄、健保申報資料及管理報表,並協助撰寫品質改善報告。 10. 配合醫療法規、院內管理制度及主管指示,執行護理行政、教育訓練、績效追蹤、健保申報及其他部門管理相關事項。 我們誠摯邀請具備護理專業、行政管理能力、溝通協調技巧及團隊領導潛力的人才加入芙醫親子診所。期待與您共同建立安全、有效率且具品質的兒童醫療服務流程,為兒童及家庭提供專業、安心且值得信賴的健康照護。歡迎投遞履歷,期待與您進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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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990)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990)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社區公衛任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電話:02-28353456分機6553或 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1月0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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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G477)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中興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G477)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及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復健科醫師在住院醫療及居家長照之角色,5~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復健醫學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需輪值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教學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武先生,聯絡電話:2552-3234分機63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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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3085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約用主治醫師】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臨床醫療業務、輪值班、教學、社區公衛任務 。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轉6553分機或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七、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1月0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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