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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物理治療師的工作,共計674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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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護理長暨店經理(生生優活-南京健康管理診所)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5~6年工作經驗【想將專業護理技能運用在更精緻、穩定且重視醫療品質的環境? 我們正在尋找對患者有熱忱、對醫療細節講究的你,加入我們專業診所團隊!】 【工作內容】 1. 規劃並設立慢性病診所、包含裝潢動線規劃、營運流程,訂定營運業績目標並達成。 2. 規劃診所所需人力,包括護理師與健康管理師。並設計工作執掌與內容,工作細節與分工, 安排教育訓練,制訂人事升遷規範,擬定服務準則,培養優秀人才,激勵同仁 3. 設計診所健保/自費項目之標準化流程,各式作業表單,診所系統之建置...等。 4. 訂定診所營運績效之追蹤、管理,優化服務品質,提升診所經營效率之辦法。 5. 診所營運績效分析與報告,並能提出改善作法。 6. 協助醫師進行各項醫療服務,達成精緻醫療的服務要求。 7. 診所顧客關係管理,客訴問題處理。 8. 熟悉產業競爭分析、提出相關建議計畫。 9. 具備高度服務熱忱及敬業精神,抗壓性高且有親和力。 【必備條件】 需具備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並於本單位進行「執業登記」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98號 【公司福利】 ◉正職享有職業登記補助 ◉針劑推廣獎金,表現佳者薪資上不封頂 ◉依法享有特休、婚假、產假/陪產假 ◉員工旅遊補助 ◉享有三節禮金 ◉員購優惠制度 【申請方式】 請直接在1111投遞履歷,我們將儘快與您聯繫。 【關於我們】 生生優活結合專業慢性病專科醫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健康管理師團隊,提供亞健康族群、慢性病患、高齡族群、運動傷害者、職業傷害者,完整健康管理與慢性病治療服務,幫助病患達到減少用藥,讓健康走在病痛前理念。展開 -
東美居家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管
月薪 40000~50000元 台東縣台東市 1~2年工作經驗1.社區整合型個案管理服務,包含家訪、評估、處遇、資源連結與追蹤等。 2.資源拜訪、建檔與運用。 3.參與教育訓練及定期會議參與、紀錄並追蹤。 4.跨專業團隊溝通與協調。 5.資源活動辦理與長照宣傳。 6.個案紀錄撰寫與共同完成評鑑檔建置。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專職運動教練(享動運動空間-新店)
月薪 28590~70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熱愛訓練與助人,想結合專業與成就感,打造你的教練品牌? 加入我們的專業團隊,從訓練、銷售、轉介到進修,走上一條有發展、有熱情的教練職涯之路!】 【工作內容】 1. 客戶開發 2. 一對一課程訓練及規劃,課程銷售與執行 3. 應客戶需求進行體系內轉(診所、治療所) 4. 健身房環境整潔及器材保養 5. 自我鍛鍊、持續進修學習 【必備條件】 須具備健身相關證照(國際證照優先) 【其他加分條件】 1. 對推廣全能健康者有強烈熱誠 2. 有良好的體態及運動習慣 3. 持續學習並充實運動專業知識 4. 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176號2樓 【關於我們】 「有護動、更享動」結合運動保護與肌力訓練的健身房!享動運動空間與生生優動診所暨運動物理治療所合作,整合醫師、治療師、運動教練黃金三角建議,打造客製化的中長期訓練計畫,提供「安全、有效」的運動訓練課程!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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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計畫物理治療師
月薪 45314元 嘉義縣朴子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專案物理治療師。 二、進用期間:自115年1月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將依計畫續約情形及考核結果評估續聘與否。 三、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專院校物理治療科系畢業。 (二)專業技能:具物理治療師執照。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鑑定人員資格者佳。 (四)骨科與神經物理治療之評估及治療。 (五)病歷紀錄、配合院方交辦事務等。 (六)具汽機車駕照。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健康臺灣深耕計畫」居家復健個案聯繫,公出執行物理治療評估與治療。 (二)計畫成果資料彙整。 (三)協助科內門診/住院/護理之家物理治療業務與院方交辦事項。 五、薪資待遇: (一)月薪:45,314元/月(依政府相關規定或計畫規定調整)。 (二)其他福利:依本院及政府相關法規辦理勞保、健保、勞退提撥及年終獎金。 六、備註:本職務為專案約用性質,非屬公務人員。 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本職缺甄選如有錄取人員得隨時撤銷公告。>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公開徵才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及處理聲明如下】 (一)特定目的: 基於本院公開徵才之需要,為人事行政管理。 (二)蒐集項目: 依履歷表上所載應徵者之個人相關資料欄位,包含應徵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血型、身分證統一編號、現居地址、戶籍地址、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教育程度、經歷、語言能力、電腦技能、自傳、希望待遇等相關資料。本院人才資料庫暫存作業需要,並就委任或僱傭關係決定等後續處理,為通知或契約關係之要約或承諾等作業項目為蒐集。 (三)使用範圍: 除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屬應徵者可公開蒐集資料,或應徵者前曾提供特定第三人【如政府機構就業網站或人力銀行網站等】蒐集外,應徵者個人資料僅供本院內部徵才業務使用。 (四)使用期間: 應徵者個人資料自本院蒐集日起保存4個月,逾左列保存期限期後,本院即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惟相關法令,另有保存期限規定者,從其之。 (五)未完整及確實揭露時: 本院申請表上所有填載項目都是應揭露事項,應徵者若未完整及確實填寫,可能會造成本院無法辨識應徵者身分及通知招募相關資訊,或無法評估是否符合本院招募條件等。 (六)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 除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若您需要執行以上權利,請致電:本院人事室(05-3790600轉207或507)辦理。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