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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5000~40000元 桃園市平鎮區 1~2年工作經驗★護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1. 居家服務接案評估與服務品質管理 2. 居家服務個案開案、派案並簽訂服務契約書 3. 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個案資料、照護計畫登錄 4. 居家服務照顧管理、督導、考核等事宜 5. 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長照部 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5000~40000元 苗栗縣苗栗市 2~3年工作經驗工作內容: 1.個案管理-開結案、家電訪、個案紀錄撰寫。 3.居服員排班及調派。 4.參與會議-行政、團督、個督。 5.資源連結與轉介。 6.服務紀錄登打及核銷。 7.相關課程及活動的辦理。 資格條件任一: 1.專科(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人員有五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展開 -
居家服務督導員-旗山區
月薪 32000~38000元 高雄市旗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居家服務個案開發、管理及派案 【2】居服人力調派、案家溝通與協調 【3】個案管理資源連結及轉介 【4】定期電話訪問、居家訪視 【5】居家相關行政工作 【6】其他交辦業務展開 -
(后里 石岡 東勢)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2000~38000元 台中市后里區 工作經歷不拘有經驗佳(薪資可談) 職務內容: (1)個案管理 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2)居服員管理 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緊急情況處理和通報。 (5) 服務對象或家屬建議、申訴案件處理。 (6) 行政事務及文書處理。 (7)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宜。 區域: 山一: 豐原/大雅/潭子/神岡 山二: 后里/東勢/石岡/新社/和平展開 -
居家服務督導員(經驗1年以上)
月薪 35000元 南投縣草屯鎮 1~2年工作經驗1.居家個案訪視及管理 2.培訓及督導居家照顧照服員技能及溝通技巧 3.照顧服務員⼈⼒調度 4.居服核銷等⾏政事務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下列資格之⼀: ⼀、領有社會⼯作師證照。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 ⽣、老⼈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 公共衛⽣、老⼈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職業及技術⼈員⾼等 考試社會⼯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年以上老⼈、⾝⼼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 關⼯作經驗。 四、⾼中(職)學校護理、老⼈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障礙 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作經驗。 五、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六、 工作經歷: 需具備照顧服務開案,1年以上工作經驗展開 -
居服督導/居家服務督導員 (時光靜好-康悅居家長照機構)
月薪 35000~55000元 台中市霧峰區 1~2年工作經驗【應徵條件】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 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3. 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 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5. 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工作內容】 1. 個案開發,居家服務派案 2. 個案服務及服務紀錄撰寫 3. 個案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與檢討 4. 個案異動評估及家屬溝通連絡 5. 個案所需資源協調與轉介 6. 居服員人力調派,督導,溝通與協調 7. 居服相關評鑑/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8. 社區資源開發與連絡,與在社群單位溝通,協調,合作 9. 行政事務執行(公文,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核銷..等) 10 .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福利制度】 1. 開案.介紹獎金 2. 單一級證照 3. 勞健保.勞退.團體保險 4. 年終獎金.兩節獎金.婚喪禮金 5. 每年員工健檢 6. 繼續教育補助及專業考照培訓津貼 7. 制服發放 8. 團督餐食及不定期聚餐 9. 機構提供員工休息區、餅乾茶水供應展開 -
長照居家服務督導員【博森健康有限公司附設新北市私立博森居家長照機構】
月薪 38000~44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博森健康有限公司附設新北市私立博森居家長照機構 特約服務區域:新店、深坑、石碇、土城、中和、永和、板橋 1.居家式服務個案管理及照服員督導管理 2.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源管理 3.方案規劃撰寫與執行 4.資源連結及相關聯繫業務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具有長照經驗優先錄取** 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 1.社會工作師。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非前項所列科系,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教保員資格者:應有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款教保員資格者:應有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具照顧服務人員資格:應有五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6.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並於本辦法修正前登錄任職於居家式長照機構或綜合式長照機構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又,依據本辦法第三條,任職前應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長照共同課程,並先行辦理認證(執業登記),於任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展開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400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居家督導員工作職掌 職務名稱:居家服務督導員 一、個案管理 1. 負責新進個案接案、服務需求了解及相關服務安排。 2. 依照照顧計畫及核定服務內容,安排適合之照顧服務員。 3. 辦理個案服務契約簽訂及相關說明。 4. 依規定執行個案家訪,了解個案實際服務情形及需求變化。 5. 掌握個案住院、出院、暫停服務、恢復服務、轉介及結案等情形。 6. 個案身體狀況、家庭支持或照顧需求發生變化時,主動評估並辦理後續處理。 7. 依規定完成個案相關專業紀錄及必要之服務異動處理。 二、照顧服務員派班與人力管理 1. 依個案需求、服務區域、服務時段及照服員專長進行派班。 2. 掌握照服員班表、服務時數及人力配置情形。 3. 處理照服員請假、調班、代班及臨時服務異動。 4. 針對空班、缺班或臨時無法提供服務之案件,及時進行人力調度。 5. 定期檢視照服員工時,合理安排服務量。 6. 了解照服員拒班、無法接班或服務時數不足之原因,並進行協調。 7. 建立並掌握可支援、可代班及緊急支援人力。 三、服務品質管理 1. 督導照服員依個案照顧計畫及核定服務項目提供服務。 2. 定期了解照服員實際服務品質及工作狀況。 3. 處理個案、家屬對服務內容或照服員之反映。 4. 發現服務品質異常時,立即進行了解、輔導及改善追蹤。 5. 針對重複發生之服務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及改善。 6. 確保照服員不得提供未經核定或不符合規定之服務。 四、異常事件及緊急事件處理 1. 處理服務未遇、臨時取消、照服員未到班等服務異常。 2. 處理個案跌倒、受傷、送醫、住院或其他緊急事件。 3. 發生重大異常事件時,依公司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通報。 4. 即時聯繫個案家屬、相關專業人員或主管。 5. 完成異常事件紀錄、原因分析及後續改善追蹤。 6. 重大或重複性異常事件應提報主管並列入品質改善。 五、照服員督導與輔導 1. 負責新進照服員工作說明及服務現場指導。 2. 定期進行照服員個別督導及工作輔導。 3. 針對服務技巧、服務態度、溝通及紀律問題進行指導。 4. 處理照服員與個案、家屬之間的服務問題。 5. 掌握照服員工作適應及服務狀況。 6. 對服務品質不佳或重複發生異常之照服員進行改善追蹤。 六、教育訓練及專業管理 1. 協助規劃照服員在職教育訓練。 2. 依服務現場所發現之問題安排相關教育及案例討論。 3. 參與公司月例會、督導會議及相關教育訓練。 4. 將常見服務異常及案例轉化為教育訓練內容。 5. 協助提升照服員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 七、跨專業及外部聯繫 1. 與A個管、照管專員及相關長照單位進行服務聯繫。 2. 必要時與醫療院所、護理人員、社工及其他專業人員進行協調。 3. 個案需求或服務內容發生變化時,依規定辦理異動或聯繫相關單位。 4. 協助個案及家屬連結適當之長照及社會福利資源。 八、評鑑及品質改善 1. 配合主管機關查核、評鑑及相關督考作業。 2. 負責督導職掌範圍內之評鑑資料及佐證資料。 3. 發現服務流程或品質問題時提出改善建議。 4. 配合執行機構品質改善及PDCA追蹤。 5. 落實公司各項居家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及管理制度。 九、行政與督導分工原則 居家督導以「個案服務、人員管理及服務品質」為主要責任。 下列工作由行政人員依公司分工負責: * 每月長照服務核銷作業。 * 核銷資料彙整、送件及相關行政作業。 * 個案/家屬例行電話訪視及電話訪視紀錄。 * 其他已明確劃分由行政執行之行政作業。 行政人員於核銷或電話訪視過程中,如發現涉及服務異常、個案狀況改變、家屬申訴、照服員服務品質或其他需專業判斷之事項,應立即轉交居家督導處理。 分工原則:行政負責行政作業;督導負責個案服務、人員管理、異常處理及服務品質。展開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40000~70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3~4年工作經驗1.居家照護照服員督導管理 2.居家個案訪視與管理 3.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源管理 4.照顧服務員支持 5.企劃案撰寫與執行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40000~7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1~2年工作經驗1.居家照護照服員督導管理 2.居家個案訪視與管理 3.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源管理 4.照顧服務員支持 5.企劃案撰寫與執行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