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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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服組長
月薪 32000~36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2~3年工作經驗✅人員管理:招募、訓練與督導照顧服務員,安排排班與工作內容 ✅品質提升:辦理在職訓練、定期會議與個案研討,強化服務品質 ✅個案服務管理:安排照顧人力,進行電話關懷與居家訪視 ✅行政規劃與政府對接:負責政府補助、評鑑準備與經費核銷事務 ✅團隊協作:參與單位重要會議、跨部門合作,推動業務穩定成長 🎁【員工福利】: 和諧的團隊氛圍與專業分工 年終獎金、績效獎勵制度 節慶禮金與不定期聚餐活動 💡【我們希望您具備】: 對工作有熱忱,善於溝通與協調 熟悉照顧服務管理流程、了解政府長照制度尤佳 📞 歡迎具使命感與責任感的您加入,成為照顧者背後最堅強的後盾!展開 -
維修工程師(新竹分公司)
月薪 35000~470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說明: 1. 負責OA數位商品〈如影印機、傳真機、數位機、列表機、打卡、刷卡鐘等〉等相關產品之維修。 2. 客情維護管理。 3. 協助客戶解決產品問題。 4. 傳達及說明公司業務相關之重大訊息及活動。 5. 報到日起三個滿月,保障薪資40,000元整(未滿月延至下月起計)。 6. 工作待遇為新人平均月薪資,另有高額獎金等著你來挑戰。 想要實現你的理想成就未來,在職場上出類拔萃,成為耀眼的明日之星! 震旦集團有最佳的舞台提供給您!展開 -
感染科愛滋病個案管理師
月薪 37590元 台中市西屯區 1~2年工作經驗1. 辦理疾病管制署「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整合式服務計畫」及「全民健康保險慢性傳染病照護品質計畫」相關業務 2. 符合前開計畫之對象,進行諮商、衛教、轉介等,門診(主要日班,需輪值夜診和假日診)、住院個案整合式照護措施 3. 核銷計畫經費 4. 協助召集會議與會議記錄 5. 協助辦理病友會、病友團體 6. 需輪值LINE線上回應、關懷、都治病友民眾, 7. 院內外相關單位溝通協調 8. 獨立完成專案計畫 9.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醫療保險部-病歷組 病歷管理師
月薪 35000元 台北市北投區 1~2年工作經驗加入我們,一同推動智慧醫療與數位轉型,透過病歷資訊管理及電子病歷建置,提升醫療品質與病人照護效能。 1. 規劃與執行電子病歷系統導入作業,包含流程設計、表單建置、權限管理及系統優化。 2. 推動病歷標準化與醫療資訊交換機制,提升跨系統資料整合與應用效益。 3. 規劃與執行病歷管理相關業務,持續精進病歷作業流程與管理品質。 4. 負責各項醫療評鑑、病歷管理專案及相關品質提升計畫之執行。 5. 跨部門溝通協調,參與醫療資訊相關專案推動。 6. 其他病歷管理相關業務及主管交辦事項。 7. 上班時段:08:30 /下班時段:17:00-17:30 (午休30分鐘~1小時)。 8. 薪資:實際核薪依個人資歷及面談結果調整 一、 具備條件: 基本條件 1. 具備高度責任感、獨立思考能力與邏輯分析能力。 2. 主動積極、樂於學習新知,勇於接受挑戰並持續自我成長。 3.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與臨床及行政單位有效合作。 4. 學士以上學歷(碩士尤佳)。 5. 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專業條件 1. 具病歷管理、醫療資訊、健康資訊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2. 熟悉醫療資料交換標準,具 FHIR(Fast Healthcare Interoperability Resources)實作或相關經驗者優先考慮。 3. 具病歷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4. 具資訊基礎概念及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操作。 有意者請備妥履歷、照片、自傳、執照、證書、及希望待遇,並註明應徵項目,E-mail至:chris1015@kfsyscc.org曾副主任。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臺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臺北地區(臺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臺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92號3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王盈惇主任,電話:(02)2389-8102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新北市土城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徵選職務:新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新北地區(新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新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仁德主任,電話:(02)2274-1851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士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士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士林地區(士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士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陳昱希主任,電話:(02)2838-1162#14展開 -
營造監工主任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北市五股區 3~4年工作經驗1. 規畫動線整理圖說確認。 2. 協助丈量尺寸,繪圖,核對圖面資料,並負責圖檔管理。 3.工程估算項目數量,採發及議價,製作發包標單複核。 4. 負責各項行政庶務工作(如:合約製作、檔案管理、報價、請款與預算控管)。 5. 負責工地現場監工、人員調派、工程分包安排及業務處理。 6. 工地物料管理(如:進貨驗收、庫存盤點)。 7. 聯繫廠商並追蹤修繕進度。 8.工地現場監造、衛生管理、工地日誌檢核。 9.工地每周進度會議及重點進度跟催。 10.其他相關工程事項。展開 -
徵 蘆竹社區南昌路 總幹事43000 意者請電洽0970-011-011蔡課長
月薪 43000~45000元 桃園市蘆竹區 1~2年工作經驗1.統籌社區一切行政及財務。 2.社區管理業務之推行。 3.政令宣導及有關事項之轉達。 4.委員會交辦事項之執行。 5.各項會議之籌備與計劃。 6.會議記錄、公告之發佈。 7.預算計劃、結算報告及其它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8.全體住戶共同庶務應改善興革事項之建議。 9.公共設施維修、保養之提報。 10協助社區管理費等,財務報表彙整、製作。 11.協助住戶處理一般事務。 12.對清潔、警衛、設備維護等人員之管理與督導。 13.突發狀況之處置及連絡。 14.具社區綜合事務管理經驗。 15.工作態度積極,負責任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 ,執行力強。展開 -
國立成功大學「永續策略發展處」誠徵助理管理師 (視覺傳達)
月薪 37080元 台南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一、辦理影像企劃、腳本撰寫及拍攝流程規劃。 二、執行動、靜態影像拍攝及素材管理。 三、辦理影片剪輯、後製及專案進度控管。 四、辦理網頁維護及內容管理。 五、辦理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應具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備基礎剪輯軟體應用能力(adobe premiere) 。 三、熟悉Office 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等)。 四、具有網頁視覺設計經驗者尤佳。 五、可提供設計作品集或拍攝範例者尤佳。 六、報名時須備齊以上各項證明文件,如未檢具者視同資格不符。 面試與測驗科目: 業務測驗(40%):影像企劃與腳本構想(24%)、影像故事敍事寫作(16%) 面試(60%) 一、報名期限:自115 年9 月22 日起至115 年10 月15 日23 時59 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 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 薪點(折合新臺 幣37,080 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41,188 元。 三、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 (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四、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 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 名,候補期間自 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 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 件通知。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聯絡電話:06-2757575 轉50866 王小姐。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