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勤業務|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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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內勤業務的工作,共計17728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急診醫學部院聘契約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116958元 雲林縣斗六市 工作經歷不拘
    急診醫學部醫療業務及教學研究。
  • 貨櫃車調度管理人員

    月薪 35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工作經歷不拘
    1.依據客戶需要,規劃調度車輛運送貨櫃的班次時間、人員 2.協助執行業務相關行政、報價等 3.有船務與進出口經驗者佳
    交通補助員工聚餐
  • 工務助理(工作地-善化區、安平區)

    月薪 30000元 台南市安平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工地計價作業、與財務計價資料處理及歸檔。 2.與財務計價資料處理及歸檔。 3.維護、更新、管理各類文件、檔案(含追加作業)。 4.協調及安排、追蹤主管交辦業務。 5.配合至工地與行政辦公室上班。(工地善化區、行政辦公室安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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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湖區 商辦秘書 有交通工具佳

    月薪 38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1. 負責內湖區商辦大樓的日常行政事務,包括會議安排、文書處理與資料歸檔。 2.協助商辦內定期會議的通知發送、記錄整理與會後追蹤事宜。 3.協調並處理樓內各單位的需求,包括與相關廠商或業務單位的溝通及事務安排。 4.配合公司指派事項,協助商辦財務文件處理與簡單報表製作。 5.負責大樓內部文件遞送與簽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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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中心雙溪綜照-社工師(員)

    月薪 41970~45150元 新北市雙溪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人事管訓任用程序、人員實務操作及服務品質管理 2. 年度計畫擬定、執行、例行性回報上級 3. 個案個別化服務計畫執行度追蹤、各項核銷作業 4. 召開業務會議、代表機構對外聯繫窗口 5. 異常事件、緊急應變及申訴事件處理 6. 各項核銷最終把關、財務收支平衡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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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宴會廳暨中餐廳副理 (礁溪寒沐酒店)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宜蘭縣礁溪鄉 5~6年工作經驗
    1. 熟悉各項餐飲服務 2. 負責宴會廳人力安排調度 3. 協助主管管理宴會廳,工作執行及人員培訓 4. 宴會現場協調內場廚師上菜時間及速度 5. 帶領服務員及工讀生完成現場作業 6. 餐具破損及餐廳內各項安全設備、衛生器材及清潔之督導管理 7. 培訓及督促管理餐廳整體環境並落寶餐廳人事、教育訓練、行政、行銷推廣、作業SOP、食安及環安執行 8. 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佳 9. 熟悉飯店政策及程序尤佳 10. 聯繫、協調與各單位有關業務行政管理事宜。 11. 維持飯店專業形象並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妥善處理客訴及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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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蓮鳳福綜照-居家照顧服務員

    時薪 196元 花蓮縣鳳林鎮 工作經歷不拘
    1. 依據長照服務契約及簽訂服務計畫項表到宅執行機構安排之居家服務內容。 2.撰寫個案服務各項紀錄及落實仁寶 APP 各項作業。 3. 配合機構年度業務計畫、管理規範及接受居督員指導。 4. 參與機構行政聯繫會議、團督會議及必要時接受個別督導。 5.每年參加機構辦理之規範在職教育訓練,及定期完成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續教育至少 20 小時積分課程。 6. 緊急事件與特殊個案通報。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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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源事業】太陽能工程儲備工程師(實習培育計畫)

    月薪 30000元 台中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協助太陽能案場規劃與工程執行 2.參與案場現勘、施工與進度追蹤 3.協助工程文件整理(施工計畫書、品質文件等) 4.協助發電系統測試與驗收作業 5.學習電廠維運與發電效能分析 6.協助跨部門溝通(工程/採購/業務)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主動應徵者請提供每週課業規劃表,以確認可配合實習時段 須具備積極學習態度與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本職缺以培育儲備人才為目標,表現優異者畢業後可優先轉任正式工程人員 歡迎再生能源、電機、電子工程等相關科系 大四或碩二在校生(歡迎應屆畢業後留任) 每週可配合實習至少四天以上 (時間可與主管討論) 具備基本文書能力(Excel、Word、PowerPoint) 具學習意願、主動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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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聘用社會工作員

    月薪 42742~68156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
    截止日期: 2026-05-22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工作內容: 1.執行老人保護案件通報案件相關業務。 2.辦理老人保護追繳案件及個案審查會議。 3.辦理老人保護追繳案件行政執行移送。 4.辦理老人保護追繳案件核銷。 5.保護案件公務統計報表彙整與系統維護。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 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72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萬2,742元至6萬8,156元): (1)未具直接服務經驗滿1年者,第一年比照一般社工支薪標準六等二階支296薪點。 (2)具直接服務經驗滿1年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3)具直接服務經驗滿1年者,並具有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四階支328薪點。 徵才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聘用社會工作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3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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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小兒科師(三)級醫師(1人)

    月薪 60480元 高雄市鼓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 兒科師(三)級醫師(急診專任)。 二、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補期間5個月)。 三、工作內容:兒科急診及門診相關業務。 四、辦公地點: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聯合醫院小兒科)。 五、應徵資格: (一)具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之師(三)級人員任用資格。 (二)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醫學系或後醫學系畢業。 (三)具醫師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具ACLS及PALS證書尤佳)。 (四)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大陸戶籍及領有大陸居住證、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六) 檢附醫學論文報告展示尤佳。 (七)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六、甄選方式:擇優面試,滿分100分。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115年4月22日)起至115年5月29日17:00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面試時請攜帶應徵資格所列條件之相關文件正本(驗畢發還): 1. 現職人員:請於報名期間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需填寫簡要自述),並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詳報名檢附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2. 非現職人員:掛號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或於辦公日之上班時間親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影本各三份,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式3份,內貼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 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及蓋章)。 2. 具結書(如附檔)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醫學系畢業或後醫學系畢業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明。 6. 考試及格證書。 7. 醫師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具ACLS及PALS證書尤佳)。 8. 近三個月在職證明或經歷服務證明。 9. 醫學論文報告展示(如無免附)。 10.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11.銓審函、最近派令、最近3年考績影本(現職人員檢附)。 (四)郵寄地點:80411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4樓 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小兒科師(三)級醫師】。 (五)連絡人:人事室曾先生(電話:07-5552565轉51462)。 八、面試時間及地點: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 九、錄取通知:甄選委員計有數名,若任一委員之面試評分未達7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達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應迴避任用。 (二) 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三)倘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前完成體檢,並具體檢報告單辦理辦到,但經檢查發現有傳染病者不予錄用,相關體檢問題請洽職安室職護(07)5552565#51425宋小姐。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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